今天(7月13日)起,上海取消“累进式”执法,对闯红灯、乱穿马路等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一律直接处罚,不再给予两次容错机会。执法新规实行首日正值周一早高峰,交通违法行人如何面对直接处罚?一起跟随记者去看看吧:

上午9点左右,位于中心城区的公园路青松路路口,车流滚滚,行人、非机动车络绎不绝。交管辅警站在路边,正引导车辆、行人按交通灯通行。经过这几年的机动车交通大整治,如今早高峰的路口秩序井然,车辆鸣笛催促、变道加塞这些过去常见的机动车违法行为无一发生。


青浦交警支队车管宣传大队副大队长郦文悦说:“从2017年以来,我们对道路上的一些行人交通违法进行了累进式执法,就是第一次是教育,第二次是警告,第三次及第三次以上,是对他依法进行处罚。今年已经是2020年了,根据上级统一部署, 从今天7月13号开始,将对交通违法的行为人不再采取累进式执法,而是根据现行交规依法进行处罚。对行人闯红灯、乱穿马路等违法行为,我们将直接根据现行交规依法进行处罚。”

在交通要道的大路口,现场大部分行人都很遵守交通规则,在路口排队等待,绿灯亮起才通行。但是在一些小马路上,行人乱穿马路的情况还是时有发生。在青昆路上,两位市民在机动车道上左顾右盼,眼看无车经过,就立马穿越马路,而一旁10米处就是人行道斑马线。这样的情况在短短15分钟内发生了多次,也被在路口执勤的交警都看在了眼里,民警立刻过去拦下了交通违法行人:“本次执法全程录音录像。您未在人行横道线内行走,违反了道路安全交通法。您刚才坐在他车后面。您下车以后……”

“还要罚款吗?以前不是报身份证,教育放行的吗?”听到要罚款,男子脸上露出为难的表情,这样的情况在交警的预料之中,他也耐心和男子解释。经过民警告知,这名男子在处罚决定书上签下名字,并缴纳了20元罚款。

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》第八十九条规定,行人、乘车人、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,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。目前,上海对于行人交通违法的处罚标准是:一般情况、情节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,罚款20元;情节严重、造成交通事故的,罚款5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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